您可以恢复在 Plesk 12 或 Plesk 更早版本但是不早于 Plesk 8.6 中创建的备份。
若要从备份文件恢复数据,请转入 工具与设置> 备份 管理器 并在备份列表中点击您想要恢复的备份的创建日期。注意该列表可能包含存储在 Plesk 服务器存储和指定 FTP 存储中的备份 - 在 FTP 存储中的备份在 系统日志 列中有相应的图标。在恢复向导中指定下面的参数。
注意:从 Plesk 12.0 起,用户可选择要从备份中恢复的单个对象。这能够让用户只恢复需要恢复的内容,无需覆盖其它对象,也没有损坏配置或数据的风险。例如,如果用户只想要恢复一个域名的 DNS 区域,example.tld
,就没有必要恢复所有其它域名的配置。
您可以同时恢复一个类型的多个对象。恢复不同类型的对象(例如,一个邮箱和数据库)需要两个恢复会话:一个用于邮箱而一个用于数据库。
只能从 Plesk 12.0 或更高版本中创建的备份恢复选定的对象。
若要恢复所有对象:
若要恢复特定类型的特定对象,如邮箱或域名的 DNS 区域:
同样,在客户面板 > 帐户 标签恢复用户的帐户和网站时,用户可使用与在 备份管理器 向导里相同的方式选择要恢复的对象。
您可以从备份恢复下面类型的对象:
您可以在一个恢复会话中恢复仅属于一个订阅的选定类型的对象。
注意:当您恢复增量备份时,Plesk 还会恢复来自正在执行的完整备份的数据以及在选定增量备份之前所做的所有后续增量备份。若要查看详情,请点击备份列表中的 大小 列。
Plesk 将会以警告形式通知您这些情况。您将无法启动恢复,直到您选定选项 尽管签名损坏仍恢复备份文件。我们强力建议您不要恢复此类备份,以下情况除外:
在数据恢复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错误或冲突,向导将会提示您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依照屏幕上的指南完成向导。
注意: 覆盖数据恢复模式指将从备份文件恢复所有对象,无论这些对象当前在系统中的状态。覆盖模式工作示例如下: